(相关资料图)
深交所8月17日向珠海中富股东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下发通报批评处分。
公司3月24日披露的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》显示,国青科技于3月22日对外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,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6428.52万股公司股份(占总股本5%)转让。针对前述事项,公司于3月25日披露了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。
公司3月27日披露的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%的公告》显示,国青科技3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706.1万股公司股份(占总股本2.88%)。国青科技在就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行为履行报告、公告义务前,未按照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。
国青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标签:
Copyright © 2015-2022 热讯兽药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05723号-6 联系邮箱:29 59 11 57 8@qq.com